一、公民發(fā)現假幣應如何處理?
1.誤收假幣,不應再使用,應上繳當地銀行或公安機關;
2.看到別人大量持有假幣,應勸其上繳,或向公安機關報告;
3.發(fā)現有人制造、買賣假幣,應掌握證據,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銀行收繳假幣應如何操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應由兩名以上柜員當面予以收繳,在假幣上加蓋“假幣”印章,向持有人出具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的收繳憑證,并告知持有人可向中國人民銀行或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yè)銀行申請鑒定。
三、誰有權沒收、收繳假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和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沒收假幣,辦理人民幣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可以收繳假幣。除以上單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沒收和收繳假幣。
四、哪些金融機構可以鑒定貨幣真?zhèn)危?/spa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可以進行貨幣真?zhèn)舞b定。
五、對銀行收繳假幣有異議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持有人可以與收繳單位商定,到共同確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進行貨幣真?zhèn)舞b定,并由收繳單位將收繳幣通過內部渠道傳達到這家銀行機構。經鑒定是假幣的,由鑒定機構予以沒收;經鑒定是真幣的,由鑒定單位予以兌換,并將真幣返還持幣人。